以20世紀初的美學觀點看當代藝術 | 葉葦

《朱光潛談美》經選輯再版。作者在1920、30年代乃思想前衛的KOL(雖然於文革時期因受左派批判而觀點轉趨保守),《給青年的十二封信》(1929)燴炙人口堪比今日的《100毛》,《談美》(1932)與《文藝心理學》(1936)的觀點對當時的前衛藝術取態自由,支持兼收並蓄,可是按書中理論仍容不下今天的概念藝術行為藝術。

這本書中的不少審美觀點至今仍然適用,但是必須承認,傳統觀點對於當代藝術可是束手無策。今日的當代藝術往往重視概念多於技巧,強調快感多於道德,關注主體感受多於客體感受,鼓勵劍走偏鋒,愈極端愈得到讚譽愈受到重視。如果按朱先生的一套,過半數的當代藝術家只能算是概念家,連匠人都算不上;要欣賞當代藝術,大概只能嫌棄老舊的一套,透過顛覆、否定來革新、創造,藝術史可以協助你理清楚來龍去脈,對於評論和欣賞卻未必有實際幫助。

與此同時,本書也使我了解到為什麼我總是對當代作品提不起勁。欣賞當代作品一方面太依賴直覺,創作者往往要求觀眾撇開既有的觀念和認知,單純以直觀總結出感受,闡釋作品的話語權於是落在創作者本身以及少數權威的藝評人身上。此外,作品的流傳時間太短,未經過學術界的充份研究、歸納和總結,也並未受到巿場大眾和個人收藏家的批判、肯定,以至認同。當藝術變成了少數人說了算,外行人難免感到無從入手。

至於書中談到文藝與道德的關係的一些觀點與見解,則時至今日都仍然極具參考價值,畢竟這是一個永無休止的議題,正如任何時代都有所謂的道德L,任何社會都有假借藝術之名行騙的投機者,而文藝評論者都總是會捉錯用神。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有遠見的政治家和道德家最好讓思想和情感自由流露,如設堤去阻止它們,一旦堤防缺口時,它們便不免泛濫橫流,走到另一極端,影嚮反更壞。到了最後,文藝作品的檢查審定還是人民自己。哪一個時代沒有一些無藝術價值而且有害世道人心的作品?但是這些作品中哪一部後來不遭自然淘汰?一般負檢查審定文藝作品之責的官吏不幸大半都不是理想的文藝的裁判者,他們不是見地狹隘,就是趣味低下,結果不但是無補於世道人心,而且引起一般人對於文藝與道德的討論生極強烈的反感。」

作者指出一些政權總渴望拑制藝術,拉攏藝術協助政治宣傳,而歷史卻證實了這些年代大都不能生出什麼能夠傳世的優秀作品,證明文藝審查與政治宣傳只會令創作者的思想變得狹隘,無益於優秀文藝的創作和發展。唯一能夠判斷文藝作品優劣的只有時間,亦即是透過人類的智慧和經驗的累積,所以昔日的藝術家多數是離世以後才成名,其實很容易理解,因為作品必須經過流傳、討論、研究、批判才能獲得價值,當中最需要的便是時間。因此儘管當代藝術可能良莠不齊,我們寧可採取放任的態度,且等待物競天擇,也總好過矯枉過正。

「我們細看歷史,就可以發現在一種文化興旺的時候,健康的人生觀和自由的藝術總是並行不悖,古希臘史詩和悲劇時代、中國的西漢和盛唐時代以及英國莎士比亞時代可以為證;一種文化到衰敗的時候,才有狹隘的道德觀和狹隘的『為藝術而藝術』主義出現,道德和文藝才互相衝突,結果不但道德只存空殼,文藝也走入頹廢的路,古希臘三世紀以後,中國齊梁時代以及歐洲十九世紀後半期可以為證。」

藝術的最初創作動機固然是人類情感的自然流放,所以即使世界上只剩下一個人,他仍然有創作藝術的權利和需要。但是優秀的藝術都具有較深遠較廣泛的影響力,能夠引起普遍觀眾的共鳴,因此優秀的藝術總是社會性的,而且(在封建社會裡)往往是關乎道德、具有道德教化目的的。然而,藝術作品最終的受眾仍然是個人,作品的價值和意義(在現代社會裡)還得由個人去下判斷。就以去年底在紐約佳士得以4.5億美元天價成交的達文西油畫《救世主》為例,撇開其發現和研究時間較短的事實,按道理它的藝術價值要比相同年代、相同畫家、相同題材、相似技巧,但屬於私人委托創作的油畫《蒙羅麗莎》更高(雖然至今尚無確實證據證明蒙羅麗莎的真實身份),因為前者所描寫的對象是人所共知的耶穌基督,而且它具有宣揚基督教教義的道德精神。然而以現代的觀點論,其藝術價值到底在不同的個人、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機構裡還是會有不同的體現,在無神論者還是虔誠基督徒的眼中,從藝術商人還是藝術匠人的角度,在佳士得、在蘇富比,還是在地區性的小型拍賣行裡,也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果與差天共地的答案。所以最終,《救世主》的新主人只會是阿布札比羅浮宮,而不會是多哈伊斯蘭藝術博物館。

所以由始至終我還是相信朱先生的一套,創作者與作品之間要有適當的距離,作品與受眾之間也要有適當的距離,不能太遠,也不能太近,太遠了藝術品就變得毫無感情、無關痛癢,太近了卻又仿如自言自語或者閨蜜談心,使普羅大眾難有共鳴。至於這個適當的距離是怎樣的距離?以東方人的思維作總結,大概就是所謂中庸之道罷。

原文刊於《號外》2018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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